图片
院校库
双一流
211
985
公办
黑龙江省
师范
省重点
本科
学校校训
招生代码
招生电话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4-05-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3-06-02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牡丹江师范学院2022年将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牡丹江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国家级旅游城市牡丹江。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学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2为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保证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凡在我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条件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一、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奖励对象: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二批本科院校。 第三条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233。办学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学校办学形式及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类型:普通统考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校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
更多详情请点击查看
2022-06-21